苏高教会〔2022〕35号
各高等学校、有关研究会: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,推进劳动教育实施,开展综合性、实践性、开放性、有针对性的劳动教育,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,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面向全省各高校开展2022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劳动教育优秀实践项目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建设目标
以立德树人为根本,系统推进高校劳动教育高质量发展,重视发挥劳动实践在劳动教育中的关键作用,体现劳动教育的育人价值,展现劳动教育成果,充分结合江苏高校特色和优势专业开展劳动教育实践,构建体现新时代育人要求和江苏特色的劳动教育体系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各高校和研究会参与评选的实践项目需以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》和教育部《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(试行)》等文件为依据,注重育人导向,遵循教育规律,充分体现“理论与实践相结合、传统与现代相结合、体力与脑力相结合、技能与创新相结合”四项基本原则,与思想政治教育、专业教育、创新创业教育、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及校园文化等有机融合。具体要求如下:
1.突出育人实效。充分发挥以劳树德、以劳增智、以劳强体、以劳育美的育人实效,着力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,掌握通用劳动科学知识,培育良好的劳动习惯,习得基本劳动技能,全面提高学生的劳动素养。
2.强化实践体验。坚持以实践锻炼为主,强调身心参与,注重手脑并用。让学生亲历劳动过程,动手实践、出力流汗,切实保证每一个学生都能获取必要的劳动实践经验,实现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的统一。
3.彰显时代特征。在充分发挥传统劳动、传统工艺项目育人功能的同时,紧跟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的步伐。注重结合产业新业态、劳动新形态,创新劳动教育内容、途径、方式,增强劳动教育的时代性。
4.防范安全风险。科学评估劳动实践活动的安全风险及可实施性,排除各种安全隐患,规范实践操作,确保学生安全。
(二)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,加强组织领导,积极开展校内自评推优工作,推荐项目要体现学校特色和水平,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代表性,对其他学校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。
(三)本次评选工作采取限额申报,按单位类型、由申报基数和额外增加项两部分构成限额数(详见附件1)。
1.申报基数。本科高校(不含独立学院)可报3项,高职院校和独立学院可报2项。
2.额外增加项。(1)本科高校:按照省级及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数量计算,专业建设点≥20个可额外增加2项,10~19个可额外增加1项。(2)高职院校:国家高水平学校可额外增加2项,国家高水平专业群学校、省高水平学校可额外增加1项。
3.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劳动教育研究委员会可单独申报15项。
三、评选程序
评选分为高校自评推优、专家评审和省高等教育学会审定三个阶段。
1.高校自评推优。学校根据申报要求开展自评后确定推荐项目。
2.专家评审。省高等教育学会组织评审专家,对各校推荐项目进行遴选,并形成高校劳动教育优秀实践项目推荐名单。
3.审定公示。省高等教育学会对推荐名单进行审定,并予以公示。公示期无异议后方可公布。
四、奖项设置
本次实践项目评选设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和三等奖,遴选比例为前80%左右,并面向参赛院校设优秀组织奖。获奖项目将由省高等教育学会统一颁发获奖证书,并在学会官方网站展示优秀实践项目成果,在全省进行示范推广。
五、申报方式
1.线上申报
各高校在完成实践项目的校内评选与推荐后,通过给定的学校联系人账号(用户名:院校代码后5位,初始密码:123456,首次登录请完善相关信息并修改密码)登录线上平台(网址:https://slep.heajp.cn/)填写申报材料(样表见附件2、3)。请各高校于10月2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工作。
2.寄(送)纸质申报材料
完成线上申报后,请各高校在线上平台中导出并打印申报材料,签字盖章(一式3份),于10月31日前寄(送)至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(地址:南京市北京西路15-2号1号楼112室,邮编:210024)。
3.联系人
黄榕、赵亚萍,025-83302566;
徐雅静,15366079502;陈莉萍,13451853287;
王晨璐,18915974286;卢振侠,15105194276;
申报工作咨询QQ群:570971938。
附件:
1.各单位申报限额//uploadfile/2022-09/2022092113004857979.docx
2.2022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劳动教育优秀实践项目申报书//uploadfile/2022-09/2022092111490489073.docx
3.2022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劳动教育优秀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//uploadfile/2022-09/2022092111491095929.docx
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
2022年9月20日